1、“海外留学奖学金”类别、名额与奖励标准
除“突出表现奖”外,不受名额限制。
(一)特别奖:奖励参与亚洲区域以外留学项目者每名6万,奖励参与亚洲区域留学项目者每名3万。
(二)一等奖:奖励参与亚洲区域以外留学项目者每名4万,奖励参与亚洲区域留学项目者每名2万。
(三)二等奖:奖励参与亚洲区域以外留学项目者每名2.5万,奖励参与亚洲区域留学项目者每名1.2万。
(四)三等奖:奖励参与亚洲区域以外留学项目者每名1.5万,奖励参与亚洲区域留学项目者每名0.6万。
(五)突出表现奖10名:奖励金额为每名1000元。申请者可同时申报“海外留学奖学金”其他类别。
除申请特别奖外,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项目资助的学生不得另行申请远翔奖学金。
2、 “学术专项奖学金”类别、名额与奖励标准
(一)特别奖10名:奖励参与亚洲区域以外项目者每名3万,奖励参与亚洲区域项目者每名1.2万。
(二)一等奖30名:奖励参与亚洲区域以外项目者每名1.5万,奖励参与亚洲区域项目者每名0.7万。
(三)二等奖80名:奖励参与亚洲区域以外项目者每名1万,奖励参与亚洲区域项目者每名0.5万。
(四)三等奖300名:奖励参与亚洲区域以外项目者每名0.7万,奖励参与亚洲区域项目者每名0.3万。
(五)突出表现奖10名:奖励金额为每名1000元。申请者可同时申报“学术专项奖学金”其他类别。
3、 “海外游学奖学金”类别、名额及奖励标准
(一)特别奖10名:奖励参与亚洲区域以外游学项目者每名2.5万,奖励参与亚洲区域游学项目者每名1万。
(二)一等奖30名:奖励参与亚洲区域以外游学项目者每名0.6万,奖励参与亚洲区域游学项目者每名0.4万。
(三)二等奖80名:奖励金额为每名0.3万。
(四)三等奖300名:奖励金额为每名0.15万。
(五)突出表现奖10名:奖励金额为每名1000元。申请者可同时申报“海外游学奖学金”其他类别。
申请条件
1、 “远翔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澳门巴黎城网站;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身体健康;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良,无考试不及格科目;
(五)英语水平:同等条件下,TOEFL成绩80分以上、IELTS成绩6.5分以上或六级成绩580分以上者优先;
(六)本年度已经参加或者成功申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组织实施或认可的项目:包括国际会议、国际赛事、文化交流活动、假期游学、赴国际合作院校或研究机构进行短期研修、毕业设计等;
(七)对海外交流期间,提交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高水平科研成果、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或文化交流活动被当地新闻媒体报道或热心组织所在国际交流项目各项事宜并提交高水平海外游学调研报告的学生,可优先获得“远翔奖学金”资助;
(八)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同类型“远翔奖学金”。
2、 “海外留学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特别奖:GPA成绩3.7以上;基地班、整创班、君院学院学生专业排名前8%。申请者为贫困生(列入学校当年贫困生名单)的,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GPA成绩3.6以上,对外语成绩有要求的项目,需达到托福85或雅思6.5,日语N2。
(二)一等奖:GPA成绩3.5 以上;基地班、整创班、君院学院学生专业排名前15%。
(三)二等奖:GPA成绩3.3以上;基地班、整创班、君院学院学生专业排名前30%。
(四)三等奖:GPA成绩2.8以上;基地班、整创班、君院学院学生专业排名前60%。
3、 “学术专项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特别奖:GPA成绩3.7以上;基地班、整创班、君院学院学生专业排名前8%。申请者为贫困生(列入学校当年贫困生名单)的,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GPA成绩3.6以上,对外语成绩有要求的项目,需达到托福85或雅思6.5,日语N2。
(二)一等奖:GPA成绩3.5以上;基地班、整创班、君院学院学生专业排名前15%。
(三)二等奖:GPA成绩3.3以上;基地班、整创班、君院学院学生专业排名前30%。
(四)三等奖:GPA成绩2.8以上;基地班、整创班、君院学院学生专业排名前60%。
学院在组织项目时,将学院与外方高校组织方签订的项目协议(含项目内容、活动安排及费用)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请“远翔奖学金”评定小组核定是否可获批为“学术专项”项目。在“远翔奖学金”评定时,学生可按照项目是否获批为“学术专项”项目申报奖学金。
4、 “海外游学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特别奖:GPA成绩3.7以上;基地班、整创班、君院学院学生专业排名前8%。申请者为贫困生(列入学校当年贫困生名单)的,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GPA成绩3.6以上,对外语成绩有要求的项目,需达到托福85或雅思6.5,日语N2。
(二)一等奖:GPA成绩3.5以上;基地班、整创班、君院学院学生专业排名前15%。
(三)二等奖:GPA成绩3.3以上;基地班、整创班、君院学院学生专业排名前30%。
(四)三等奖:GPA成绩2.8以上;基地班、整创班、君院学院学生专业排名前60%。
5、“突出表现奖”申请条件
以下条件满足其中一条即可申请:
(一)海外留学项目,参加项目期间,专业课成绩达到全A或课程平均分达到95分以上(100分制);
(二)在该项目团队中担任负责人并且组织协调能力突出;
(三)参加项目期间,在海外高校获奖或者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国际会议并作学术报告。